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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条形码识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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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条形码识读条件

作者:东莞全盛条形码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10-31 08:33:32

在追溯中商品条码助企业诚信天下--商品条码企业质量信用体系建设

诚信是人之本,民之基,国之根。成熟的社会信用体系是我国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实现科学发展,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要求。企业信用体系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而质量信用又是企业信用的关键。我国的质量信用体系,是以组织机构代码实名制为基础、以物品编码管理为溯源手段的质量信用信息平台,推动行业质量信用建设,实现银行、商务、海关、税务、工商、质检等多部门质量信用信息互通与共享。加强各类生产经营主体生产和加工环节的信用管理,完善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和产品质量信用信息记录,健全质量信用评价体系,建立质量诚信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开,加大对失信惩戒力度,对于强化企业信用约束、促进企业诚信自律、增强企业质量诚信意识具有重要的作用,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建设质量强国的部署和要求的重要措施。

开展产品质量信用信息平台建设

为落实《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国家质检总局从2012年起就大力开展了国家产品质量信用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启动了多项重点产品的质量信用档案数据项梳理及收集工作。先后采集了包括乳制品、家用电器、儿童玩具、汽车零配件、酒类等多类重点产品生产企业的质量信用信息,形成了包含产品基本信息、生产企业基本信息、资质证明信息、质量证明信息、监督抽查信息、良好奖励记录和不良质量记录等大量民众关心的企业质量信用信息档案数据库。详见表1。

截至目前,信用信息平台数据采集工作已完成乳制品企业482家,建立产品信用档案5333条;家用电器和儿童玩具企业1756家,建立产品信用档案13426条;汽车零配件企业109家,建立产品信用档案210条;白酒企业数量1336家,涉及6302个批次的产品信息。基本完成了计划的数据采集任务,数据质量也达到了预期目标。

商品条码在企业质量信用体系建设中的应用

商品条码作为一种应用最广泛的物品编码与自动识别技术,目前已在我国的5000多万种商品、100多万家超市商场、95%以上的快速消费品上面广泛使用,拥有条码身份证的中国制造产品已经遍及世界的各个角落,为解决我国产品出口,满足商业流通自动化需求,开展产品跟踪溯源等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通过搭建信用信息平台,采集以商品条码为关键字的产品基本信息、生产企业基本信息以及质量信用信息等,可建设产品质量信用信息档案数据库。依托平台丰富的大数据资源,可研究建立企业质量信用信息公开公示制度,可通过现代信息技术开展产品质量溯源,也可以研究建立对生产企业的质量信用评价及分级管理等。总之,以商品条码作为关键字,通过充分整合信息资源,应用互联网、移动物联网、二维码等信息技术,可以为消费者提供信息展示、商品验证、价格比对、追溯查询等服务,为政府部门开展企业信用监管提供依据,为促进我国企业质量信用体系建设奠定基础。

基于产品质量信用信息平台的具体应用

研究建立企业质量信用信息公开公示制度

为加强我国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建立企业质量信用信息公开公示制度是客观需要。《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产品质量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工作的通知》(质检办质函〔2012〕940号)明确要求:依托中国商品基础信息数据库,以物品编码管理为溯源手段,有计划、有步骤地建设产品质量信用信息平台,逐步实现产品质量信用信息资源社会共享。对企业质量信用信息进行动态更新、维护,并适时面向社会公众进行公开公示,发布企业诚信黑名单,可以让消费者更积极主动地来监督企业,可以使得企业加大对产品的质量保障力度。利用市场机制促进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提升质量水平,是企业产品质量强有力的监督手段。

进行产品质量安全溯源

利用基于商品条码的企业质量信用信息,结合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可以对产品开展质量溯源。在实施产品追溯时,除了记录产品的标识和属性,以及来源去向等基本追溯信息外,还可以全面采集产品生产企业的资质证明、监督抽查、所获奖励、质量认证等质量信用信息,并从源头录入追溯平台系统,丰富产品追溯信息数据库。利用移动智能终端设备与电子信息技术,消费者及社会公众通过直接扫描商品条码这一最易获取的信息,可以便捷地了解最新、最完整的生产企业质量信用信息,如百姓所关心的生产许可、质量认证等质量信息。利用基于商品条码的质量信用信息,通过产品追溯开展产品质量溯源是对追溯的一种深入探索和应用。

开展生产企业质量信用评价及分级管理

企业质量信用信息是开展企业质量信用评价与分级管理的基础数据。为构建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质量监管体系,基于企业质量信用信息档案数据库,可研究建立企业质量数据评价模型,按照分类合理、评价科学的原则,对产品生产企业进行质量信用等级评价,划分企业不同的质量信用等级。在此基础上,推动企业监管部门根据信用等级实施分类管理,将评级结果作为日常监管的重要参考。将有良好评级记录的企业实施扶持与绿色通道,对于有不良信用记录的,视情节严重增加核查力度,实施重点监管,逐步形成褒扬先进,惩戒失信的社会氛围。

以数据标准化和应用标准化为原则,构建全国统一的基于商品条码唯一标识的企业质量信用信息数据库,并实现质量信用信息的共享与公开应用,是整合企业质量信用信息资源,提高监管和服务工作水平的重要措施。利用大数据分析,开展质量信用评价及分级管理,是创新监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基础和手段,也是推进质量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一环。

当前,我国急需加快建设健全基于商品条码的企业质量信用信息档案数据库,建立规范的企业质量信用信息管理制度,发挥企业质量信用信息对质检工作的支持作用,把信用约束、综合执法、行为监督和社会共治进一步整合起来,以提升质检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推动我国质量诚信体系建设事业更上一个台阶。

第一条为了规范商品条码管理,保证商品条码质量,加快商品条码推广应用,促进本省商品流通信息化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商品条码的注册、编码、设计、印刷、应用、管理等,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引导和鼓励商品生产者、销售者以及服务提供者使用商品条码,将推广应用商品条码列入当地信息化建设内容,建立并实施有效的产品跟踪与追溯系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商品条码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第四条省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全省商品条码工作。市、县(区)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条码的监督管理工作。第五条物品编码机构按照规定的职责负责商品条码的具体实施工作。物品编码机构应当建立信息查询系统,及时公布获准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的单位和个人注册、续展、变更、注销信息,取得商品条码印刷资格的单位、个人名单,经备案的中国商品条码、境外注册条码等,方便公众查询;及时为获准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的单位和个人提供商品条码技术服务。第二章注册、续展、变更和注销

第六条单位和个人应当先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经核准注册成为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后,方可使用商品条码。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需要使用商品条码的,应当单独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第七条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按下列程序办理:(一)申请申请人应当填写《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注册登记表》,出示营业执照或者相关合法经营资质证明,并提供复印件,提交国家规定的其他材料。(二)审核物品编码机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将申请材料报送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审批;初审不合格的,将申请材料退给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三)核准获准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的单位和个人,取得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资格,由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发给《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以下简称《系统成员证书》)。第八条厂商识别代码有效期为两年。获准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厂商识别代码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持《系统成员证书》以及营业执照或者相关合法经营资质证明的复印件,到物品编码机构申请办理续展手续。获准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的单位和个人逾期未办理续展手续的,由物品编码机构报请中国物品编码中心核准,注销其厂商识别代码和系统成员资格。第九条获准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的单位和个人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信息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持有关变更文件和《系统成员证书》到物品编码机构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

第十条获准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被撤销、解散、宣告破产或者其他原因终止经营的,应当停止使用商品条码,并自终止经营之日起3个月内到物品编码机构办理厂商识别代码注销手续。第十一条被注销厂商识别代码的单位和个人,需要使用商品条码的,应当重新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第十二条遗失《系统成员证书》的,应当自发现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物品编码机构申请补发,物品编码机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核查,确属遗失证书的,在10个工作日内按照规定予以补发。第三章编码、设计和印刷第十三条获准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有关国家标准编制商品项目代码,设计商品条码。获准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自编制商品项目代码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到物品编码机构办理备案手续。第十四条商品条码的印刷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从事商品条码印刷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取得省级出版行政部门颁发的,具有相应业务范围的《印刷经营许可证》;(二)具有保证商品条码印刷质量的技术设备;(三)具有健全的商品条码印刷质量保证体系,并有效运行;(四)具有商品条码印刷质量检测技术人员和出厂检验能力。

第十五条从事商品条码印刷的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承印验证、承印登记、印刷品保管、印刷品交付、印刷活动残次品销毁等制度。鼓励从事商品条码印刷的企业取得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确认的条码印刷资格,鼓励获准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的单位和个人委托获得条码印刷资格的印刷企业印刷商品条码。第十六条印刷企业承接商品条码原版胶片、商品条码电子文件制作或者商品条码印刷业务时,应当查验委托人的《系统成员证书》或者境外同等效力证明文件,并登记存档。第十七条印刷企业不得为无《系统成员证书》或者境外同等效力证明文件的委托人印刷商品条码,不得将委托印刷的商品条码提供给他人。第十八条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出版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印刷企业商品条码印刷质量的监督检查,并定期公布监督检查情况。第四章应用与管理第十九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生产下列预包装产品,应当在产品标识中标注商品条码:(一)食品、卷烟、酒、饮料;(二)保健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三)日用化学品;(四)儿童玩具;(五)家用电器;(六)化肥、农药。第二十条获准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的单位和个人对其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享有专用权。获准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转让、许可他人使用。第二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一)伪造商品条码;(二)冒用他人的商品条码;(三)在商品包装上使用其他条码冒充商品条码;(四)使用已经注销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五)其他违法使用商品条码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销售者进货时,应当查验与商品条码对应的《系统成员证书》或者境外同等效力证明文件;发现违法使用商品条码的,应当拒绝销售。第二十三条对已经标注合格商品条码的商品,销售者不得另行编制、使用店内条码。对店内加工销售的商品和变量零售商品,销售者可以使用店内条码。销售者使用店内条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并报物品编码机构备案。第二十四条销售者不得以商品条码的名义向供货方收取进店费、上架费、信息处理费等费用,阻碍商品条码的推广应用。第二十五条使用境外注册的商品条码的生产者或者代理销售者应当自使用之日起3个月内到物品编码机构备案,提供该商品条码的注册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材料。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二十六条对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由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实施处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十七条获准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的单位和个人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十条规定,未按照规定办理厂商识别代码变更、注销手续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第二十八条印刷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一)为无《系统成员证书》或者境外同等效力证明文件的委托人印刷商品条码的;(二)将委托印刷的商品条码提供给他人的。第二十九条生产者未在本办法第十九条所列预包装产品的标识中标注商品条码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伪造、冒用商品条码或者在商品包装上使用其他条码冒充商品条码或者使用已经注销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条码的,责令限期改正,处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第三十一条销售者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以商品条码的名义向供货方收取进店费、上架费、信息处理费等费用,阻碍商品条码的推广应用的,责令改正,并可以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第三十二条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和物品编码机构从事商品条码工作的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由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察机关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第六章附则第三十三条本办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一)商品条码,是指表示商品特定信息的标识,由一组规则排列的条、空及其对应的代码组成,包括零售商品、非零售商品、物流单元、位置的代码和条码标识;(二)厂商识别代码,是指国际通用商品标识系统中表示厂商的唯一代码;(三)商品项目代码,是指由厂商按商品的基本特征分配给商品的代码;(四)店内条码,是指商店为便于商品在店内管理而对商品自行编制的临时性代码及条码标识。第三十四条本办法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生产本办法第十九条所列预包装产品的企业,应当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六个月内,在其产品标识中标注商品条码。

二维码,区别于常见的东莞条码(一维码),是用特定的几何图形按一定规律在平面(水平、垂直二维方向上)记录数据信息,看上去像一个由双色图形相间组成的方形迷宫。二维码信息容量大,比普通条码信息容量约高几十倍。同时,二维码误码率不超过千万分之一,比普通条码低很多。另外,二维码编码范围广,可把图片、声音、文字、签字、指纹等可数字化的信息进行编码,易制作,成本低,持久耐用。

目前在日、韩等国家,二维码应用已非常普遍,普及率高达96%以上。早在2006年,国内就开始二维码的商业应用,但由于当时智能手机在并不普及,第一轮的二维码产业并没有真正形成。2012年成为了中国的二维码元年,据统计,目前全国每月扫码量超过1.6亿次,移动运营商、IT巨头已经抢得先机。

如此神速发展的二维码,究竟可以应用在哪些方面呢?二维码的应用,可以分为主读和被读,被读类应用是以手机等存储二维码作为电子交易或支付的凭证,可用于电子商务、消费打折等。主读类应用是以安装识读二维码软件的手持工具(包括手机),识读各种载体上的二维码,可用于防伪溯源、执法检查等。下面初步枚举了二维码的20项应用模式。

1.网上购物,一扫即得

国内的二维码购物最早起源于一号店。目前国内一些大城市的地铁通道里,已经有二维码商品墙,消费者可以边等地铁边逛超市,看中哪个扫描哪个,然后通过手机支付,直接下单。如果是宅在家里,家里的米、面、油、沐浴露用完了,只要拿起包装,对着商品的二维码一扫,马上可以查到哪里在促销、价格是多少,一目了然。而且,通过二维码购物,产品的二维码直接标示了产品的身份证,扫描后调出的产品真实有效,保障了购物安全。将来,二维码加上O2O(网上到网下),实体店将变成网购体验店。因此,实体店可能更多的是要设在顾客方便的地方如公交站甚至是居民区,而不是商业中心。

2.消费打折,有码为证

凭二维码可享受消费打折,是目前业内应用最广泛的方式。比如,商家通过短信方式将电子优惠券、电子票发送到顾客手机上,顾客进行消费时,只要向商家展示手机上的二维码优惠券,并通过商家的识读终端扫码、验证,就可以得到优惠。去年7月,海南蕉农在香蕉滞销时,与淘宝合作进行网上团购促销,网友在网上预订,网下凭手机二维码提货,成功化解香蕉危机。今年9月,在成都春熙路上的钟表文化节中,依波表举办了限时扫码活动,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现场扫描二维码折扣,顾客就能以折扣价买走手表。目前,腾讯也推出了针对IPhone和安卓的微信会员卡,会员只需用手机扫描商家的二维码,就能获得一张存储于微信中的电子会员卡,享受折扣服务。

3.二维码付款,简单便捷

近日,支付宝公司宣布推出二维码收款业务,所有支付宝用户均可免费领取“向我付款”的二维码,消费者只需打开手机客户端的扫码功能,拍下二维码,即可跳转至付款页面,付款成功后,收款人会收到短信及客户端通知。在福州,有一家华威出租车公司开通了支付宝,打车到目的地后,顾客拿出手机,对车内的二维码车贴扫描,手机自动跳转到支付页面,然后按照计价器上的车费输入金额,整个付款过程只要20多秒。在星巴克,可以把预付卡和手机绑定,通过扫二维码可以快捷支付,不用再排长队付款。

4.资讯阅读,实现延伸

过去,报纸、电视以及其他媒体上的内容,限于媒体介质的特性,是静态的,无法延伸阅读,但是,二维码出现以后,颠覆了这种界限,实现了跨媒体阅读。比如,在报纸上某则新闻旁边放一个二维码,读者扫描后可以阅读新闻的更多信息,如采访录音、视频录像、图片动漫等。如《骑车游北京》一书便设置了二维码,过手机扫描即可快速登录书中所述网址,可以实现图书、手机上网的时时互动。另外,户外广告、单页广告都可以加印二维码,感兴趣的客户只要用手机一扫,即可快速了解更详细内容,甚至与广告主互动。

5.二维码管理生产,质量监控有保障

条码在产品制造过程中应用已非常普遍。二维码因为可以存储更多信息,因此,在产品制造过程应用更为深入。比如,在汽车制造中,DPM二维码(直接零部件标刻二维码,可用针式打标机、激光打标机、喷码机甚至化学蚀刻)技术现已在美国汽车行业得到广泛应用,美国汽车制造业协会(AIAG)还专门制订了相关标准,从发动机的钢体、钢盖、曲轴、连杆、凸轮轴到变速箱的阀体、阀座、阀盖,再到离合器的关键零部件及电子点火器和安全气囊。从而使得生产加工质量得以全程跟踪,同时由于跟踪了生产过程中的加工设备,使得其原生产线变成了柔性生产线,可生产多品种产品,并为MES(制造执行系统)管理的实现提供了完整数据平台。

6.食品采用二维码溯源,吃得放心

将食品的生产和物流信息加载在二维码里,可实现对食品追踪溯源,消费者只需用手机一扫,就能查询食品从生产到销售的所有流程。在青岛,肉类蔬菜二维码追溯体系已在利群集团投入使用,市民用手机扫描肉菜的二维码标签,即可显示肉菜的流通过程和食品安全信息。在武汉,中百仓储的蔬菜包装上,除了单价、总量、总价等信息外,还有二维码,扫描后可以追溯蔬菜生产、流通环节的各种信息,如,施了几次肥,打了几次农药、何时采摘、怎么运输。

7.二维码电子票务,实现验票、调控一体化

火车票上加入二维码,大家已经知道。由此还可以延伸,景点门票、展会门票、演出门票、飞机票、电影票等等都可以通过二维码都能实现完全的电子化。比如,用户通过网络购票,完成网上支付,手机即可以收到二维码电子票,用户可以自行打印或保存在手机上作为入场凭证,验票者只需通过设备识读二维码,即可快速验票,大大降低票务耗材和人工成本。在苏州拙政园、虎丘景区,由税务部门统一监制的二维码电子门票,一票一码,用后作废。而且,景点当天出售的所有门票都要先激活,即只有从售票处售出的门票才能通关入园。并且激活是有时效的,也利于控制人数,避免黄金周的爆棚。今年5月17日,在重庆武隆仙女山景区,使用二维码电子票,还可以享受5折优惠。

8.二维码管理交通参与者,能够强化监控

二维码在交通管理中可应用在管理车辆本身的信息、行车证、驾驶证、年审保险、电子眼等等。比如,采用印有二维码的行车证,将有关车辆的基本信息,包括车驾号、发动机号、车型、颜色等车辆信息转化保存在二维码中,交警在查车时,就不需要再呼叫总台协助了,直接扫描车辆的二维码即可。以二维码为基本信息载体,还可以建立全国性的车辆监控网络。

9.证照应用二维码,有利于防伪防盗版

在日、韩等国家,个人名片普遍采用二维码。传统纸质名片携带、存储都非常不方便,而在名片上加印二维码,客户拿到名片以后,用手机直接一扫描,便可将名片上的姓名、联系方式、电子邮件、公司地址等存入到手机中,并且还可以直接调用手机功能,拨打电话,发送电子邮件等。目前,国内已有此类应用,如银河、灵动二维码等公司。其实,举一反三,身份证、护照、

东莞条码图中13位数字所代表的意义是:前3位显示该商品的出产地区(国家)。接着的4位数字表示所属厂家的商号,这是由所在国家(或地区)的编码机构统一编配给所申请的商号的。再接下来的5位数是个别货品号码,由厂家先行将产品分门别类,再逐一编码,厂家一共可对10万项货品进行编码。最后一个数字是校验码,以方便扫描器核对整个编码,避免误读。

如果想通过条码分辨真伪,就必须先知道,厂家的条码数据,然后进行对比。正规产品上一般都有真伪查询方法,通过短信息、电话、或者网络等,这几种查询方式就是通过厂家数据库进行的,你发送查询请求后,系统会进入数据库,拿你发送的条码数据与数据库中的数据进行对比,相符就是真的,不相符就是假的,别人伪造的。假如什么都不知道,只是从条码上看,是分不出真伪的,只能看到一串数字或者英文字母、甚至什么也看不到(条码下面的数据是可以隐藏的),只看到一个黑白相间的条形码,这样的条形码只有用条码扫描器才能够识别的出条形码所对应的数值。

目前世界上常用的码制有ENA条形码、UPC条形码、二五条形码、交叉二五条形码、库德巴条形码、三九条形码和128条形码等,而商品上最常使用的就是EAN商品条形码。

EAN商品条形码亦称通用商品条形码,由国际物品编码协会制定,通用于世界各地,是目前国际上使用最广泛的一种商品条形码。我国目前在国内推行使用的也是这种商品条形码。EAN商品条形码分为EAN-13(标准版)和EAN-8(缩短版)两种。

EAN-13通用商品条形码一般由前缀部分、制造厂商代码、商品代码和校验码组成。商品条形码中的前缀码是用来标识国家或地区的代码,赋码权在国际物品编码协会,如00-09代表美国、加拿大。45-49代表日本。690-692代表中国大陆,471代表我国台湾地区,489代表香港特区。制造厂商代码的赋权在各个国家或地区的物品编码组织,我国由国家物品编码中心赋予制造厂商代码。商品代码是用来标识商品的代码,赋码权由产品生产企业自己行使,生产企业按照规定条件自己决定在自己的何种商品上使用哪些阿拉伯数字为商品条形码。商品条形码最后用1位校验码来校验商品条形码中左起第l-12数字代码的正确性。

商品条形码的编码遵循唯一性原则,以保证商品条形码在全世界范围内不重复,即一个商品项目只能有一个代码,或者说一个代码只能标识一种商品项目。不同规格、不同包装、不同品种、不同价格、不同颜色的商品只能使用不同的商品代码。

商品条形码的标准尺寸是37.29mmx26.26mm,放大倍率是0.8-2.0。当印刷面积允许时,应选择1.0倍率以上的条形码,以满足识读要求。放大倍数越小的条形码,印刷精度要求越高,当印刷精度不能满足要求时,易造成条形码识读困难。

由于条形码的识读是通过条形码的条和空的颜色对比度来实现的,一般情况下,只要能够满足对比度(PCS值)的要求的颜色即可使用。通常采用浅色作空的颜色,如白色、橙色、黄色等,采用深色作条的颜色,如黑色、暗绿色、深棕色等。最好的颜色搭配是黑条白空。根据条形码检测的实践经验,红色、金色、浅黄色不宜作条的颜色,透明、金色不能作空的颜色。

EAN-8商品条形码是指用于标识的数字代码为8位的商品条形码,由7位数字表示的商品项目代码和1位数字表示的校验符组成。

商品条形码的诞生极大地方便了商品流通,现代社会已离不开商品条形码。据统计,目前我国已有50万种产品使用了国际通用的商品条形码。我国加人世贸组织后,企业在国际舞台上必将赢得更多的活动空间。要与国际惯例接轨,适应国际经贸的需要,企业更不能慢待商品条形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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